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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杂谈] [原创]谁是“犯贱文化”的始作俑者

[原创]谁是“犯贱文化”的始作俑者

笔者翻看旧日报纸,看到6月20日《深圳特区报》D6版文娱专题里胡野秋先生的一篇原创批评文章。作者以范跑跑事例开头,提出了“犯贱文化”现象,并且把这种文化的源头最终指向互联网,认为是建设互联网必须有所节制,说白了就是应该加以严厉管制。最后居然得出“总有一天,我们为了让自己还能残存一点阅读能力、书写能力、思考能力、行动能力、正义能力、道德能力、以及其他种种基本能力,我们只能选择告别互联网”的结论,笔者实在不敢苟同,在此试图跟作者商榷一下。

    什么是“犯贱文化”呢?作者的回答是“因为这些臭哄哄的明星,虽然臭得各有千秋,但臭的方式却惊人地一致,都以挑战道德和社会认知的底线而获成功。”后面举了一些事例。骂80后的兰董,大骂四川灾民沈阳女生,最后加上摆S型pose成名的芙蓉姐姐。

    我不是很确定芙蓉姐姐出名的手段是不是犯贱。但她好象并没有对我们的道德和社会认知底线做出挑战。这点我是确知的。她的确可以说得上是成功的。但她仅仅是不漂亮、她的舞蹈我们并不觉得有她想象中的优美而已,最多是对我们的审美观作出挑战。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她的自我价值观表示认同,事实上,更多的人把她当成一种谈资和笑料而已。然而她并没有做什么伤害社会和他人的事,这和那些在网上狂骂的人们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她的成功出名,正好显示了这个社会的宽容性。

    至于这两位骂人女生,我想除了作者之外,没有人会觉得她们是成功的。除了没有任何人会公开表示对二人行为的认同之外,她们的结局也很悲惨。一个被揭开真实身份,连隐私都没有了,另一个则干脆被关进拘留所。她们最多是在视频流传的时候,被比较多的人看到而已。但那实在不能叫成名。如果不是好事者去进行人肉搜索,她们的真实身份就不会暴露,这并不符合成名的定义。最后她们的真实身份是被动地暴露了,可是这样的下场,难道也叫成功?

    对于范跑跑,我所知有限。我同样不知道范跑跑是不是为了出名才写博的。而且他的脆弱的辩护是不是真的象作者所说的那样脸不红心不跳,我也不知道。但就我所知,他最终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据常理推测,他在写那段关于地震死丢下学生一跑了之的行为时,应该也是花了很大的勇气,才敢在博上公开的。他的辩护虽然从我们的伦理角度上来说,显然是靠不住脚,甚至有些无耻,尤其是冒用民主自由的名义。虽然作者说并不想讨论范跑跑的道德问题,但从后文来看,分明是对范跑跑的行为感到非常的不耻,甚至根据范跑跑的话说出“那个范跑跑为了一鸣惊人,连老妈也不要了,更何况学生乎?”的感慨。其实这段是很有毛病的。文中说到的一鸣惊人的现象,是指范跑跑发博客为自己辩护这件事本身。而范跑跑连老妈也不要的言辞,却是针对地震来临时的艰难抉择时可能会作出的不够光彩不够勇敢的行为。包括他没有提醒学生而独自跑出的行为。而不是为了一鸣惊人。作者有先把自己放到道德的高处对范跑跑作出道德批判的嫌疑。而我们自己,这种以道德先贤自居的道德批判未必是靠得住脚的。也许范跑跑在地震来临的时候,的确是个懦夫,其行为不值得提倡,但如果一定要深究道德问题,那么,我想说的是,我们都不比他高尚多少!

    是的,范跑跑在觉察地震来临的时候,对自己的学生连提醒一句的话都没有,就急急忙忙跑到教室外去了。可是,当很多丑陋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吭了一声没有?作者吭了一声没有?当年治安队随意对出租屋破门而入检查暂住证并肆意对没有证件的打工人进行殴打和处罚的时候,作者吭了一声没有?如果范跑跑真的可以成为道德批判的对象的话,我们则更应该感谢网络,它提供给了我们一个讨论和反思的平台。事实上,无论网上网下,争论都是很激烈,这在互联网时代之前,是难以想象的。代之的是统一的强大的其实也是被把控的舆论导向。

    而事实上,被把控的舆论导向是不是就一定是正确的,我们实在深表怀疑。当几十年前,《欧阳海》中的主人公,原先是从小就喜欢看刘少奇文章的,等到刘少奇被打倒之后,又变成了从小就对刘少奇毒书的害人性质看得很透,批判刘少奇的“大毒草”。这算不算犯贱呢?然而在当时的时代,却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很多年以后作者公开承认,当时的行为其实是很无耻的。范跑跑错的是当地震来临时他做了个懦夫,而没有做积极引导学生一起逃跑的英雄,并且在事后博客里还为自己作了一些软弱无力的辩护。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至少他是坦率的。事实上,他的行为不能算是犯贱,只是他没有做到大公无私,在危急关头,显得比较自私而已。但他既没有伤害别人,其实也没有危及我们的道德观念。倒是引发了一场大辩论。

    我原来对范跑跑的事迹也并不怎么感兴趣。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说到此事,就也产生了兴趣,搜集了一些相关资料,尤其是搜到他博客原文,才知道,其实我们所得知的他为自己的辩护,不知道是有人别人用心的误读,还是真的阅读能力太差而导致混淆。

    范跑跑原名范美忠,只因博客中披露的事件后才被人称为范跑跑。从他博客前面的文字上看来,范跑跑崇尚美国价值观,那文章末尾写道:

    “‘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话虽如此说,之后我却问自己:‘我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其实,那一瞬间屋子晃动得如此厉害,我知道自己只是本能反应而已,危机意识很强的我,每次有危险我的反应都比较快,也逃得比较快!不过,瞬间的本能抉择却可能反映了内在的自我与他人生命孰为重的权衡,后来我告诉对我感到一定失望的学生说:‘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

    在我找到这篇博客文章的同时,也找到一篇评论文章,文章是这样说的:“范美忠的这段文字虽然没有把自己率先脱逃的行为和‘追求自由和公正’绑在一起,但部分网民却有充分理由把二者绑在一起;而‘自由和公正’是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于是部分网民也就自然而然地把范美忠的丑行与‘自由主义’绑在一起,在抨击范美忠怯懦自私丧失师德同时也猛烈抨击自由主义丧失人性……

    “这是范美忠对自由主义的悲剧性误读!也是部分网民对自由主义的悲剧性误读!”

    文章显示,范跑跑事后也责问过自己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只是他又以自由和公正来为自己辩护了一番。虽然他的理由显得有点牵强,但他所说的情形倒句句是实。而后面那句“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又使我不由自主地思索起我们的教育来。我们的那些十七八岁的学生们到底有没有学过有关地震预防方面的知识呢?!而一位地震救灾女英雄的言论则怕更要让作者这样的道德模范大跌眼镜目瞪口呆,她对范美忠敢于剖析自己表示了赞赏。并且表示嫁人就要嫁他那样的……

    事实上自由主义的主流价值并不是“怯懦和自私”。当年泰坦尼克号沉没,大部分男人都把机会让给了老人、妇女和小孩,谱写了一曲人类爱心的颂辞。

    时间再往前推移到十四年前,我们会看到克拉玛依大火和火中丧失生命的孩子们。在克拉玛依大火中,325人死亡,132人受伤,死者中288人是学生,另外37是老师、家长和工作人员……在场的300多个领导一个也没烧死!“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令人愤怒且痛心的是:288名死难学生中有不少人不是烧死的,而是领导们践踏至死的!他们被踩穿的肚皮就是铁证。那些至今仍无片言向公众致歉谢罪的领导们,与范跑跑比如何?与泰坦尼克号上的船长及其他把机会让给他人的人们相比如何?如果范跑跑是犯贱,那么他们犯的是什么?而如果不是网络如此发达,我们如何对这十四年前的事件进行讨论、反思和谴责?人类犯贱,干互联网何事?

    事实上,互联网只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它不但不是象作者所想象的那样,在泯灭我们的正义感和良知,相反,它是更能促进我们交流和反思的一个平台,能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从而提高我们的辨别能力。通过对作者提到的几个事例的反应,我们也能看到互联网强大的功能和作用。就象各种现代交通工具的发明和普及,并没有让我们丧失行走能力一样,互联网并不会导致所有人丧失阅读能力、书写能力、思考能力、行动能力,相反,如果应用得当,只会使我们的这些能力得以加强,更不要说什么正义能力、道德能力。如果因为这些担忧就要大家告别互联网,那和担心人们丧失行走能力而建议取消一切交通工具一样,十分的荒谬。互联网也绝不是犯贱文化的始作俑者,相反,它是犯贱文化的一个曝光台,利用得好,完全可以使我们的文化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而前提是,它必须是开放式的,而不是一言堂的,也就是不被把控的。这样至少比让犯贱文化虽然不被批判,却在社会中四处盛行要好得多。

2008.7.7深圳龙岗荷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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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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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3 19:24   *楼主*
引用:
原帖由 农子 于 2008-11-3 19:24 发表
    时间再往前推移到十四年前,我们会看到克拉玛依大火和火中丧失生命的孩子们。在克拉玛依大火中,325人死亡,132人受伤,死者中288人是学生,另外37是老师、家长和工作人员……在场的300多个领导一个也没烧死!“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令人愤怒且痛心的是:288名死难学生中有不少人不是烧死的,而是领导们践踏至死的!他们被踩穿的肚皮就是铁证。那些至今仍无片言向公众致歉谢罪的领导们,与范跑跑比如何?与泰坦尼克号上的船长及其他把机会让给他人的人们相比如何?如果范跑跑是犯贱,那么他们犯的是什么?而如果不是网络如此发达,我们如何对这十四年前的事件进行讨论、反思和谴责?人类犯贱,干互联网何事?
对此任何的评论,我觉得都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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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4 17:32   *2 楼*
支持LZ的观点,网络最起码给了我们民众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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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5 10:25   *3 楼*
顶!绝顶!
分析深刻,到位;开放包容的心态只会使人们的分辨能力越来越强;所谓以道德的名义搞一言堂,只会使人们失去思维能力,久而久之,只能退化成为人云亦云、唯上是从的奴才心态;那真是人类历史的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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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5 15:46   *4 楼*
凡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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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5 22:33   *5 楼*
分析的很好,看后也有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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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6 16:51   *6 楼*
余含泪、王羡鬼不贱谁贱?
街坊思想就是叶公好龙的故事:从前有个叶伯伯的老头子,写下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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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6 19:06   *7 楼*
范美忠老师、范美忠先生是堂吉诃德式的、有点悲剧色彩的、理想主义者,
他用一种接近自残的方式来冲击这个社会的道德风车,
他是我敬佩的人。
街坊思想就是叶公好龙的故事:从前有个叶伯伯的老头子,写下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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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6 19:11   *8 楼*
台上的有哪几个不是满嘴仁义道德,实际上又不是满脑男娼女盗的。
街坊思想就是叶公好龙的故事:从前有个叶伯伯的老头子,写下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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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6 19:15   *9 楼*
正常反应的本能
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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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6 22:27   *10 楼*
支持LZ的观点,网络最起码给了我们民众一个可以说话的地方。媒体都是为有钱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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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7 10:16   *11 楼*
网络给了一个了解外界的一个平台一个交友的平台http://fengcai.diytrad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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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7 10:29   *12 楼*
封楼上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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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7 16:53   *13 楼*
卖广告者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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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7 16:53   *14 楼*
然而她并没有做什么伤害社会和他人的事,这和那些在网上狂骂的人们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我爱惠州人!我爱惠州城!品牌策划、商务活动策划、商务礼仪服务、杂志广告代理等等.......惠州的绿化还需要大面积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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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8 22:09   *15 楼*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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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1 12:20   *16 楼*
范跑跑逃跑了,如果他不说出他的想法,没有人会指责他,有些东西说出来,行为都变质。

至于是对是错,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秆称。
天时,地利,无以伦比的美丽
风吹得树想跳舞。。我也想
追求一把厄灾剑

打个小广告,喜欢英语的,常用英语聊天的欢迎来新群769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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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2 14:23   *17 楼*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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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2 16:50   *18 楼*
人都是自私的,这点无可厚非。这种自私也不过是出于动物的自我保护意识,只要不是刻意去伤及他人,这种自私就应该被宽容,当然,提倡肯定是不行的。就像17楼说的,“有些东西说出来,行为都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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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3 15:58   *19 楼*
说大了去是国民的劣根性,说小了去大多数人爱看热闹凑热闹

更有此人,喜欢做热闹。

能与范君这般在天下面前剖析自己者,天下几人?

大概,可能,或许,亦或最接近共产主义的领导们。
自来世间多散漫,于经行处且笑谈。颔首胸中有天地,放眼窗外是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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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3 18:18   *2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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