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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枫林居士 于 2008-11-4 10:53 发表 
也许令当今的后生小子们不可思议的事情是:周云卿的定罪不是由检察院起诉、经法院审判,而是先征求学校革委会意见,再由县(或地区)革委会决定。10月中某日下午,学校革委会开会专题讨论周云卿的判罪问题,主任林政委、副主任陈佩和我、包括前文提到的潘××在内的全体委员都出席了会议。潘××首先发表意见。她说江青同志是毛主席的最好学生和最亲密战友,是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旗手,周云卿胆敢攻击污蔑江青同志、胆敢反对解放军、胆敢为刘少奇辩护,简直是罪大恶极,必须枪毙。我闻言大惊大怒,一拍桌子冲潘××说:“潘老师,这是你的真心话吗?人命关天,一个学生讲了几句错话就要判死罪吗?……”我又气又激动,眼泪夺眶而出。林政委见状,先劝了几句,接着表示:从材料上看,他犯罪的程度不需要判死刑。至于判处什么刑罚合适,请大家继续讨论。于是有人说判两年,有人说判5年,有人说判10年。最后林政委问我意见如何,我坚定地说:“一个中学生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讲了过激的错话,无须判刑,批评教育让他改正错误就行了。”(选自第九章)
林政委的确是个好人,他找我谈过几次话,每次态度都很和善,深为感动,因为当时我已备受“关注”。
那个姓潘的政治老师,也任过我的课,真看不出她的灵魂竟被扭曲到如此田地!连自己的学生都要置之死地而后快。她还是个女性啊,本应更富同情怜悯之心才是,可见,当时她所热衷和奉行的政治是怎样的一种完全失掉了人性的政治!
这个人,清理阶级队伍期间,一次晚上在四小教职员的学习班上,她几乎把所有的老教师都说成是“牛鬼蛇神”,几十个人在静静地听她大放阙词而不敢作声。当时我气愤之极,不知何来勇气,突然振臂高呼:“这是秋后算帐!我可以牺牲自的一切!!”
老师们都投来惊异的目光。事后几十年,每当忆及此事,自觉非常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