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死人"事件
**患者的死亡令人同情,但我想要是自身不是医务人员的话,医院的很多诊疗方面的指征或者处理原则,是不大明白的:疑点与解释
1.“医生进来抽血,并告诉其母说:“你儿子必须做手术”(据我所去过的医院,还没有医生去为病人抽血的,是不是家属自己编出来的?)
2。“再过20分钟左右化验结果就能出来,我们边做手术边等结果。”是不是所有的手术都得等结果出来才能做?要是病情变化快速.剧烈的话,可以采取经验治疗,要是等所有结果出来,不但是浪费时间,而且有可能耽误治疗,(有些化验检查早上抽血,下午才有结果,急诊项目有些至少也要1个小时),到时又可以告医生说医院没及时给病人相应的治疗。
3.“你儿子的手术很成功,没有切除肾,等他出来必须对他输血,还需要很多的费用来治疗。”不知道原话是不是这样子讲,但医生会这样子做,这样子说,那绝对是手术完成了,没有必要对家属说谎,关于医疗费用问题,据了解,当时其母亲从河源过来,根本没带多少钱,医生是说现在先治疗但费用要补交上去.
4。“我儿子现在情况怎么样了?”但没有一个医生答理”要是病人出现病情变化,抢救两三个小时也是正常的事,危重的病情不是每个医生都敢跟病人解释病情,医生也是要负责任的,何况很多急重病情,当时根本没法解释,医生本身可能都不清楚具体病因是怎么回事,当然不会跟家属解释。
5“院方未与家属商量,殡仪馆工作人员已经来到手术室门口”据我所知,殡仪馆的人一定是要家属同意,才敢来接遗体的,绝不可能仅仅是院方通知而家属不知情就接走人,家属完全是在歪曲事实。
6.“为什么医院会有两个不同的死亡时间”,,医疗文书,由多人书写,其中有护士,有手术医生,有管床医生,有麻醉医生,记录时间有不同,相差不大的话,是属正常现象。
7“当家属要求复印病历的时候,院方为什么不给?经报警后 JC来到现场后才很无奈地拿出来?到现在还是没有复印完全,难道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意图?”医疗文书,有些是可以复印,但有些是主观病历,法律规定不能复印的,其中没有隐瞒事实的意图,不过家属不理解,是正常现象,因为不是从事这一行业的。医院报警相信与病历完全无关。(很多时候是家属来吵来闹事,医院报警维持秩序,要知道这不是家属报警,是医院报警,家属在医院闹事是叫亲戚朋友来的,不叫警察的)。
8.“经中山医科大学检验 结论是损伤性大出血和药物过敏可导致病理改变死亡中”不知道这是不是尸检原本报告,相信这话很难看明白,但要是失血+过敏性休克的话,抢救不成功也是正常的事。只要是药典上没要求要皮试的药物,患者自身过敏院方责任不大。
9.相信任何手术,术前都有签手术同意书,其中的风险及意外肯定有与家属交待,(包括出现心肺脑及麻醉意外死亡等等),要是家属不敢签字的话,相信医生是不会动手术的,既然签了字,就要有接受医疗意外的心理准备,事件应该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来鉴定,而不是在医院闹事或者在网上撒布不确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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