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祥“申冤”录。
热心帮一名50来岁的男子指路,却被卡住脖子强行往男厕里拖,才上6年级的11岁女生小陈(化名)吓坏了,挣脱控制跑回酒楼包房向父母哭诉,谁知,面对女生父母斥责,嚣张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
2008年10月29日晚前晚,这一幕在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上演,南山警方介入调查取走监控录像,小女孩受惊不敢上学。
经网易网友人肉搜索证实,这名男子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目前,林嘉祥已被停职调查。
我林大爷冤呐!
虽然司法机关已经介入,但是毕竟还没有最终定论么!
虽然录像里显示出我张牙舞爪,毕竟张牙舞爪不算犯罪么!
虽然我叫嚣了一句“我是交通部派来的,…”云云,我并没有说谎,事实如此么!
虽然我还叫嚣了一句“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毕竟我是在气头上么!何况这句话狂妄是狂妄了一点,但是并不犯罪么!
虽然面对公安机关人员我不说明我自己的身份,毕竟配合公安机关只是我林公民的义务而非责任么!“我有权力保持沉默”么!
你们深圳警方也“太不给面子”了么!虽然我没说明我的身份,毕竟我已经告诉你们我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你们自己装傻充愣,懂了还装不懂么!
你们深圳警方也“太不给面子”了么!明明我已经说了我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就是说,即便你们公安局局长的级别还没有我高,你们还这样,我当然要生气么!
归根到底,一切的一切,到目前为止,只能显示我至多是属于“有一张丑恶的嘴脸”,尚无充分证据证明我犯罪么!
何况我年纪都这么大了,即便是天鹅肉端到嘴边也肯定是咬不动了,也就只能看看,保不齐最多还能流点口涎什么的了。
而你们却结结实实地侵犯了我的公民隐私权哦!
而且我在海事局或者说我的仕途前程,现在可已经都在摇摇欲坠了呀!
我冤啊!
还有我这辈子肯定不可能进入保密单位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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