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投诉状
投诉状
惠州市人民法院:
投诉惠城区人民法院,不执行(2006)惠城法院,执行字第234号一案。本案已经过去3年了,未执行1分钱。本案执行总金额约4000元人民币。
被告黄军发是惠城区惠环办事处红旗村委会村民,有二栋楼房,私有产权,其中一栋楼房出租,红旗村委会村民有年终分红。被告黄军发有偿还债务能力。
惠城区人民法院,因为被执行金额小而不愿去执行。法院是执法的?还是看钱行事的?
投诉人:原告胡松兴
2008-11-15
联系电话:275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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