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不依法办事克扣劳动者血汗钱
本人于2004年7月应聘到惠州仲恺管委会治安巡逻协管大队(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上班至今。04年7月至06年5月每月固定工资1200元,06年5月因工作成绩突出任中队长至今每月固定工资1500元。
用人单位一直以来未与我们依法签定〈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一直以来用人单位安排我巡逻队分成3个班24小时制不间断轮流巡逻处警,平均每天至少工作8小时,休息日和法定节日照常加班,平时下班以后经常变相胁迫安排我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的各类执勤.拆迁.培训等活动(领导说不服从加班就当矿工或自动离职处理),有时我们一天要工作24小时且从不依法支付我们相应的加班费,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一直以来用人单位从未在发工资的同时依法给我们出具工资清单,也违反了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中的第十七条规定!
2008年4月11日下午用人单位以口头形式将我们辞退,(原因是因为我们没有签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的不规范的"霸王"<劳动合同>,所以遭到辞退),且一直也没有给我们出具书面的辞退书
用人单位的这些行为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利!严重损害了我们打工者的合法利益!我们曾多次找到用人单位领导提出要求协商解决,却遭到拒绝,用人单位有关领导表示:你们的要求我们管委会是不会接受的,如果你们想告.想闹随你们去吧,闹大了也是市政府的事,于我们关系不是很大,不是什么事都要按照法律来的!你们要现实点!
我们也曾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作为一个行政单位,不依法依规办事,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克扣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损坏了政府形象,他们的这些行为做法是在给惠州这"座文明城市"抹黑!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增加了我们农民工的信心,我们感受到了政府对我们弱势群体的关爱,感受到了政府是在为咱老百姓办实事的,但是没想到到了他们(管委会)这里就是两头热中间冷!真令人寒心!
不知道哪里有我们哭诉之门?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怎样才是条活路?我们还能否要回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公道何在!!!
本人联系电话:1341300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