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莲花山露营数星星、登顶看日出■■截止报名
免责声明:本活动为非赢利目的网友活动,活动中可能存在意外的因素,参加者纯属自愿行为,一旦报名参加,则视为愿意自行承担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及经济损失,组织者及其他成员概不承担任何法律或者经济上的责任,请慎重报名参加。
一.【线路介绍】
简介: 莲花山,是广东省的名山之一,位于海丰县北部7公里处的莲花山镇与惠东新庵镇交界处一带。境内层峦叠嶂,峭拔耸峙,其雄、奇、险、秀、幽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神秘的人文史迹,早已驰名于闽粤港澳,被称誉为“莲花佛国”。 在海拔500米以上至莲花山顶,灌木丛、天然次生阔叶林保存完好,其中,有近万亩的天然阔叶次生林 40多年来未受到任何破坏,保持准原始状态。主峰海拔1336米。为粤东沿海第一高峰。周围千米以上的高峰有10多座,群山簇涌,气势磅礴,横亘于海丰、惠东两县交界处,是东江、韩江两大水系的天然分水岭,也是黄江、龙津河、大液河、赤石河的发源地,水库密布,怪石嵯峨,鸣泉飞瀑,极为壮观!
二.【活动时间】:2008年5月17日上午10:00至5月18日下午15:00(周六和周日)
三.【集合地点】:5月17日(本周六) 上午10:00准时江北丽日广场集合,10:10准时出发,有任何事情请及时与我联系!迟到十分钟以上者罚款10大洋作FB基金.
四.【活动说明】:本次活动为标准+拉练活动,欢迎有户外经验者和装备齐全者报名参加,原则上不接受新手报名.约伴者可能会根据队员的状况及其他因素的改变而调整路线及时间安排.全程费用每人需80大洋左右,包括来回车费。
五.【行程安排】
D1:周六上午10:00江北丽日广场集合-10:10准时驱车出发-12:00左右到达惠东莲花山脚入口,稍作休整补充干粮-16:00左右到达莲花寺旁营地-17:00扎营及晚餐。夜晚露营于深山老林中,静静的仰望夜空数着星星,还可拜访寺里潜心修行的僧人,请大家记住不可大声喧哗。22:00点准时入睡,为第二天早上登顶看日出做充分准备。
D2:周日清晨05:00早餐-05:30由莲花寺旁的一条幽静小道攀上顶峰看日出(HB1336米)-上午09:00下撤回营地-11:00午餐时间,12点开始下撤-15:00到达莲花山脚入口处,统一乘车回惠州。
六.【装备要求】
1. 公用装备(有的请都带上):炉头套锅、汽灌、地图、GPS、营灯、对讲机、雄黄粉、季德胜蛇药等。
2. 个人装备:双肩背包(必备)、防雨罩(必备)、登山杖(必备)、雨衣(必备)、长袖衣服、帐篷、-5或-10度睡袋、防潮垫、登山鞋、头灯或手电、手机与备用电池、开山刀具、餐具、哨子、相机、太阳帽、太阳镜、防晒油、手套、替换衣物个人有效证件等。
3. 个人药品:风油精、跌打药、止血贴,驱蚊药水和个人特殊药品等。
4. 可能会下雨,建议对所有物品作防水处理。
5. 山中风大夜寒,请务必带够御寒衣物。
6. 请自行协调混帐,约伴者不进行统一安排。
七.【食品要求】
1. 水:建议每人带3L以上的水和运动型饮料,途中有水源补给。
2. 主食:每人带4餐食品(午餐+晚餐+早餐+午餐)。
3. 应急干粮:压缩饼干、巧克力、牛肉干和应急水1L等。
备注:以上装备与食品要求会在出发时例行检查,不符合条件者请勿肉支,发现者坚决劝退!热烈欢迎各位精支!
八.【报名须知及人数限制】
请用站内短消息报名, 注明自己的户外履历;自己的装备情况,需要混帐的应主动说明;本人电话号码以及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通过人员在本贴公布(另注:约伴者有选定队员的权力,报了名不一定通过,约伴者保留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力.)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6日(周五)晚上22:00
人数上限:13人
已通过报名人员:Sophia Lee、云雀花、秋天、小苗苗、八月的桂花、猪样年华、深水的鱼、对了、天涯过客阿辉、水稻耕者、木秋、波波、弃暗投明
九.【注意事项】
1、考虑该线路全程难度较大属新线路及本人的组织能力等因素,活动有一定不确定性,极有可能迷路被困并有ZN性质,报名者请三思。
2、如果遇到恶劣天气或者队员原因,可能取消行动,全队必需服从领队统一安排原路返回下撤。
3、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因素:抢劫、摔伤、蜂蛰、毒蛇咬伤、溺水等, 报名者请三思。
3、本次活动宗旨:安全、快乐、团结、互助、共同达到目标,有呈个人英雄主义激进倾向者请勿报名。
4、活动中不乱丢垃圾,不破坏植被,垃圾集中清理带走,谢绝无环保意识,乱丢弃垃圾破坏环境的人参加本次活动!
5、活动中需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尽量不要麻烦队友,自已的困难尽量自已解决。遇到队友有困难大家一定要多主动互相帮助!
6、谢绝经常在游版JJYY和挑起争端的人参加本次活动!谢绝P大点的事就在队伍里或是游版大喊大叫的人参加本次活动!
十.【免责声明】
1此次为自助式的AA制活动,约伴者仅仅负责约伴和协调,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参加者对自己负责,购买意外保险。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
[ 本帖最后由 弃暗投明 于 2008-5-16 22:12 编辑 ]
在驴群中快乐成长,感悟人生,享受生活......这是给我心灵解毒的灵丹妙药